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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程 妇女在伊斯兰教中的权利

在本课中,我们将了解伊斯兰教中妇女的一些权利。

● 阐释伊斯兰教对女性的尊重,以及之前各个民族轻视女性的区别。● 阐释伊斯兰教处理性别平等问题的一般规则。● 介绍伊斯兰教法在各个领域保障妇女的权利。

伊斯兰教关怀妇女。

真正的伊斯兰教以其神圣的教义和明智的指导,关心穆斯林妇女,维护她们的尊严,确保她们的荣誉和幸福,并为她们提供远离猜疑、诱惑、邪恶和腐败的幸福生活。这一切都源于伟大的安拉对女性乃至整个社会的巨大仁慈,而且这种关怀有多种形式。

荣誉和崇高地位

伊斯兰教保证了妇女的尊严和人性,并给予她们适当的地位,无论她的身份如何:母亲、妻子、女儿等等。伊斯兰教命令我们要善待她,特别关注她,反对贬低、羞辱和鄙视妇女的宗教毒瘤、腐败思想和社会传统。

欧麦尔·本·哈塔布--愿真喜悦之--说道:“以真主之名,在蒙昧时代,我们并不认为女性重要,直到安拉启示了关于女性的一切,并给予她们应有的待遇。” (布哈里圣训集: 4913,穆斯林圣训集: 1479)伊斯兰教的光芒在 1400 多年前就闪耀,它提高了妇女的地位,消除了许多群体和民族犯下的不公正行为。妇女不被允许拥有财产或继承财产。如果丈夫去世,妻子要么被继承,要么被烧死。妇女曾经被买卖,这种习俗一直盛行——例如在英国——直到二十世纪初。

男女之间的公正

伊斯兰教是养育全世界的主的宗教,是全知者、公正者、裁决者的宗教。安拉的公正和智慧包括,他不会无差别地对待那些不同的人,也不会区分那些相似的人。因此,我们发现,伊斯兰教法在男女相似和相同的事情上平等对待他们,而在男女不同的事情上有所区别。这使得权利和义务与每个人的本质、需求和能力以及全能安拉创造他们的天性相称。伊斯兰教赋予妇女在各个领域应有的地位,并在许多方面使她们与男性平等,其中包括:

创造之初

先前的民族对女性的蔑视达到了如此程度,以致于将女性排除在完整人类的界限之外。亚里士多德说:女人是一个不完美的男人,大自然把她置于创造阶梯的最底层。苏格拉底把女性比作一棵有毒的树。在罗马曾经召开过一次盛大的会议,会议确定妇女没有灵魂,不能永生,不能继承来世,是令人憎恶的,不能吃肉,不能笑,不能说话!公元586年,法国人召开了一次会议,讨论一个“重要”问题:女人算不算人?它有灵魂吗?如果有灵魂的话,那是动物的灵魂还是人类的灵魂?!如果是人类的话,那它和男人的灵魂是同一层次的,还是更低层次的?!最后,他们认定妇女是人类,但被创造出来只是为了服务男人。伊斯兰教确定,在创造之初,男女之间就是平等的。安拉说:“众人啊!你们当敬畏你们的主,他从一个人创造你们, 他把那个人的配偶造成与他同类的,并且从他们俩创造许多男人和女人。 你们当敬畏真主,你们常假借他的名义,而要求相互的权利的主,当尊重血亲。真主确是监视你们的。”(妇女章:1)

宗教平等

伊斯兰教在宗教义务以及今后两世的奖赏和报酬方面,平等对待男人和女人。安拉说:“凡行善的男女信士,我誓必要使他们过一种美满的生活,我誓必要以他们所行的最大善功报酬他们。”([蜜蜂章: 97)安拉说:“信士和信女,谁行善谁得入乐园,他们不受丝毫的亏枉。”(妇女章: 124) 有人向安拉的使者--愿主福安之--询问一个男人的情况,这个男人发现一片潮湿,但不记得自己有过梦遗。使者说:“他去洗大净。”有个男人自己梦遗了,但却没有发现任何潮湿。他说:“他不需要洗大净。”乌姆苏莱姆说:“女人看到这个,她需要洗大净吗?”他说:“是的,因为女人是男人的姐妹。” (艾布达悟德圣训集: 236)

第一个信仰使者使命的妇女就是信士之母海迪哲--愿主喜悦之--,她是第一次迁徙到哈拜舍的妇女,是第一个从叶斯里布来访的代表团成员,并向先知--愿主福安之--效忠。

妇女在伊斯兰历史上树立了光辉的榜样,她们以优良的品质、渊博的知识以及对伊斯兰使命的理解而闻名。事实上,她们往往是这一领域的先驱,因为男穆斯林在宗教的许多方面都借鉴了穆斯林女性的榜样,这些女性是科学和教育领域的学者和先驱。其中最杰出的是信徒之母阿伊莎--愿主喜悦之--。

无论这是义务、圣行还是允许,妇女都与男性一起参加集体功修。例如副朝、正朝、祈雨拜、两个节日的聚礼,以及周五和聚礼。妇女被命令宣扬伊斯兰教,劝善戒恶,以及其他明确体现两性在宗教义务中平等的例子。除了妇女与他们之间的创造差异之外,没有例外。

伊斯兰教虽然承认义务平等原则为普遍规则,但同时也考虑到两性之间的本质差异以及由此产生的任务差异。它组织这些任务并将每个人安置在适当的位置,从而实现完美的生活。男人负责抚养女人和孩子,他必须保护他们并照顾所有家庭事务。女人要对家庭、丈夫、孩子负责,她有必须承担的责任。

伊斯兰教保障妇女的公民权利、社会权利和个人地位权利。自从 1400 多年前开始使命以来,妇女就已享有这些权利,而且是在现代民权和人权组织呼吁这些权利之前。

妇女的公民权利和社会权利

١
妇女接受教育和学习的权利:伊斯兰教鼓励和激励男性和女性同等地追求知识。
٢
妇女的工作权利:基本原则是,男人要工作并负责开销。然而,伊斯兰教并不禁止妇女在必要时工作,只要她们的工作符合伊斯兰教的裁决、教义和道德。
٣
妇女的继承权:古兰经、圣行和法学书籍中充满了对男女平等继承各种形式的讨论。
٤
妇女拥有财产的权利:妇女拥有充分的财产所有权,无论是通过劳动所得还是通过继承所得。她们有完全的自由来处置自己的财产,拥有自己的金融资产,不必听从父亲、丈夫或任何其他人。

妇女的个人地位和婚姻权利

١
她有权选择合适的丈夫,可以接受或拒绝任何向她求婚的人。
٢
她对聘礼的权利。
٣
她有权获得经济照顾,丈夫为她和她的孩子提供赡养。
٤
她有权受到丈夫的善待,在言行上得到善待。
٥
在一夫多妻的情况下,她有权获得公平待遇。
٦
她有权享有经济独立和不受丈夫影响的经济责任。
٧
她享有解脱权,享有要求和获得离婚的权利;当具备条件时,她就有此资格。
٨
离婚后她有权获得孩子的监护权,除非她再婚。

以上只是一些例子,用来说明伊斯兰教中的一些妇女权利。然而,伊斯兰法赋予妇女的权利非常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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