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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程 遗嘱和遗产
遗嘱的含意
遗嘱:就是立遗嘱者要求在其死后做某件事;例如,立遗嘱者嘱咐用他的一些钱建造清真寺。
穆斯林在去世前可以立遗嘱处理他的财务事务,先知--愿主福安之--说:“任何一位穆斯林,若有需要遗嘱的财物,应当不超过两晚写好遗嘱。”伊本·欧麦尔说:“自从我听到安拉的使者--安拉福安之--说这句话以来,我每晚都带着我的遗嘱入睡。”(布哈里圣训实录:2738,穆斯林训实录:1627)

安拉在古兰经中提到了遗产的执行和债务的偿还,关于遗产安拉说:“须在亡人所嘱的遗赠或清偿亡人所欠的债务之后。”(妇女章:11)
遗嘱的情况
这种遗嘱有几种情况:
1.义务的遗嘱
如果遗嘱人有债务或财务权利,但没有遗嘱,那么遗嘱执行人必须记录这些权利;因为偿还债务是必须的,必须履行,这是一种义务。
2.嘉怡的遗嘱
一名穆斯林在去世后,将他的部分财产捐赠给慈善事业;例如,救济一些贫穷的亲戚等,但是必须具备一些条件:
A. 遗嘱不是给予某个继承者的,因为安拉已经为他们分配了他们的份额,先知--愿主福安之--说:“继承者没有遗嘱。”(阿布·达乌德圣训集:3565,铁尔密济圣训集:2120,伊本·马哲:2713)
B. 遗嘱应少于三分之一的财产,可以等于三分之一的财产,但是不得超过三分之一。当一名圣门弟子想要遗嘱超过他的三分之一的财产时,先知--愿主福安之--说:“三分之一,三分之一就很多了。”(布哈里圣训集:2744,穆斯林圣训集:1628)
C.立遗嘱者应该是富有的,剩余下的钱足够遗产。先知--愿主福安之--曾对想要立遗嘱的圣门弟子萨阿德·本·阿布瓦卡斯--愿主喜悦之--说:“你应当让你的遗产继承者成为富人,而不是依靠他人的穷人。”(布哈里圣训集:1295,穆斯林圣训集:1628)
3.憎恶的遗嘱:
如果遗产很少而继承人很穷,而给予继承者的又少,因此,先知--愿主福安之-对赛义德--愿主喜悦他--说:“你应当让你的继承人富起来,胜过让他们贫穷,因为贫穷会使人们变得懒惰。”(布里圣训实录:1295,穆斯林圣训实录:1628)
4.禁止的遗嘱:
即伊斯兰教法所禁止的遗嘱;就好像遗嘱人把给予其他继承人遗产的一部分,遗赠给他的长子或妻子。或者是遗嘱交代在他的坟上建造一座圆顶。
合法的遗嘱份额
遗嘱不得超过三分之一,不要超过,最好也不要减少。当苏阿德·本·阿比·瓦卡斯说:“主的使者啊,我嘱托我的所有财产吗?”他说:“不。”我说:“那么一半呢?”他说:“不。”我说:“三分之一呢?”他说:“那就三分之一吧,三分之一很多了,你要让你的遗产继承者成为富人,而不要成为穷人,贫穷者会依靠他人。” (布哈里圣训集:2742)
没有继承人的立遗嘱者可以将其遗产的三分之一赠与。
执行遗嘱的断法
执行遗嘱是一种义务,被嘱咐者如果不执行将会受到惩罚,只要遗嘱的条件成立。安拉说:”既闻遗嘱之后,谁将遗嘱加以更改,谁负更改的罪过。真主确是全聪的,确是全知的。“(黄牛章:181)
如果一个人死了,他不再拥有他在今世所赚取的钱财,伊斯兰教为我们规定了分割遗产,并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权利,前提是偿还亡人生前所欠的债务并履行他的遗嘱。

古兰经和使者--愿主福安之--为我们阐明了分配遗产的方式,以确保遗产继承者不会发生冲突。遗产的裁决是至睿智的、崇高无上的裁决者,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变或替代遗产,也不得以某个地区和民众的习俗为由。因此,安拉在古兰经中降示了关于遗产的经文:“这些是真主的法度。谁服从真主和使者,真主将使谁入那下临诸河的乐园,而永居其中。这是伟大的成功。”(妇女章:13)
亡人的子女及其亲属在亲人去世后应向学者和法官咨询,了解如何详细划分遗产,并避免金钱纠纷和争执